案例:
老公在外面出轨了,如果离婚了,能否多分财产给女方?
律师说法: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过错行为,至于 “婚内出轨”行为,尚未明确规定为过错。虽然婚内出轨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过错,但是依据《婚姻法》39条的规定,法院分割财产总的原则就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也就是说,无论男方有无过错,判决分割财产时,在可能的情况下,法院都会尽力做到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