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武汉婚姻家事律师,郑桃林,作为一名家事律师,我代理的许多离婚案件都反映出当事人在情绪驱使下会做出一些“无用功”。最近刚收到判决的(20**)鄂01**民初33**号案件就是一个典型。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都同意离婚,争议焦点主要在于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然而,双方在诉讼前后的一些行为,不仅没能帮助自己实现诉求,反而带来了负面后果。
一、藏匿孩子,并不能帮你争到抚养权
原告仕先生在感情破裂后,于2023年4月将孩子直接带离武汉前往昆明,导致被告俊女士与孩子分离长达半年之久,期间甚至需要报警才能见面。
法院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
判决书明确指出,考虑到“俊女士在照顾孩子生活、成长方面付出和陪伴更多”,且“子女与母亲关系更为紧密”,最终将抚养权判归女方。男方藏匿孩子的行为,非但未能证明自己的抚养优势,反而凸显了其在顾及孩子情感稳定方面的不足。法院判决抚养权的核心原则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而非谁先“控制”孩子。
二、频繁大额转账,被认定恶意转移财产
本案中,被告俊女士在短期内多次、大额向自己母亲转账,累计金额巨大。她虽辩解为“赡养费”和“退还嫁妆”,但法院并未采信,并明确指出“转账次数过于频繁,金额过高,超出普通家庭赡养费标准”,认定该行为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
后果是什么?
法院直接判决俊女士就该行为向仕先生支付60,000元补偿款。这意味着,试图在离婚前通过转账方式稀释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无效且违法的,最终仍需“吐出来”,甚至可能因恶意导致在财产分割上被少分。
律师提醒:
离婚时,理性的策略远比情绪的宣泄有效。争夺抚养权,应靠证明自己长期的陪伴和良好的抚养条件;分割财产,应秉持诚信公开的原则。任何试图通过“抢孩子”、“藏财产”来获取优势的行为,在法庭上大多徒劳无功,甚至会成为对你不利的证据。
婚姻固然自由,但一段关系的结束,尤其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如何妥善收场至关重要。冲动下的错误决策,不仅无法维护自身权益,更会给孩子带来难以弥合的情感创伤。作为专业的家事律师,我们深知,您的目标不仅是赢得官司,更是为了家人与孩子能有一个更安稳的未来。若您正面临婚姻困扰,建议尽早寻求专业法律帮助,让我们为您规划对子女伤害最小、最能保障您合法权益的解决方案,助您平稳过渡,开启下一段人生。
郑桃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