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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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彬律师代理建筑承包纠纷二审上诉案,成功驳回企业800万余元利润诉求、大幅减损典型案例

发布者:韩彬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7人看过 举报

2026-07-09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概况

本案系大型建筑项目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二审纠纷。建筑总包企业承接住宅项目后,将工程交由项目部班组施工,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协议,约定项目部人员按比例承担项目风险、分享收益。工程完工结算后,总包企业起诉项目部全体人员,主张全体承包人按内部持股比例承担巨额上缴利润(合计超千万),同时要求四人分摊项目垫付工程款。一审法院判决我方当事人需承担垫付款 908692.6 元及对应利息,总包企业八百余万元利润诉求一审未支持,但我方当事人不服垫付款判决提起上诉,委托韩彬律师作为二审专属代理人出庭应诉;其余两名项目部人员同步上诉。总包企业二审上诉核心诉求:改判四名承包人按比例支付总计超 890 万元项目上缴利润及利息;我方当事人上诉诉求:撤销一审垫付款判决,改判无需承担近 91 万元垫付款及利息。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 总包母公司向子公司整体转包工程的行为违法,案涉内部承包协议利润条款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企业主张八百余万上缴利润能否得到支持;

  2. 项目垫付材料、人工成本是否应当由项目部个人全额分摊,垫付行为属于企业经营成本还是个人承包债务;

  3. 我方当事人在付款单据签字仅为现场管理职务行为,是否需要以个人财产承担项目垫付款;

  4. 当事人已缴纳 45 万元风险抵押金、项目完工移交八十余万元施工材料,该两项款项是否应抵扣垫付款;

  5. 一审对转包行为效力、垫付款性质、职务行为认定是否存在事实与法律双重错误。

三、韩彬律师二审代理核心抗辩思路

(一)直击工程违法转包根基,否定企业巨额利润诉求合法性

韩彬律师当庭完整梳理两层合同法律关系:总包公司与子公司存在整体工程非法转包,该行为违反《建筑法》及民法典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转包行为自始无效。案涉内部承包协议依附违法转包行为设立,协议中上缴高额利润的约定缺乏合法基础,企业主张八百余万元承包利润无法律依据,一审判定驳回该诉求认定正确,二审应当维持。

(二)区分现场管理职务行为与个人债务,论证我方无需承担垫付款

案涉垫付款均为企业工程经营开支,付款单据签字仅为我方当事人履行项目经理现场管理职责,并非个人确认承担债务。全部工程款、材料款结算主体均为两家建筑企业,经营成本依法应由企业自行承担,不应转嫁给项目管理人员个人。

(三)举证两类抵扣款项,证明企业尚有资产未结算抵扣

庭审提交项目完工移交木方、电缆、工字钢等八十余万元施工材料相关事实,同时出示 45 万元风险抵押金缴纳凭证,两项资产均由我方交付企业,一审未纳入垫付款抵扣核算,属于事实认定疏漏,应当在应付金额中全额扣减。

(四)拆解企业全部证据瑕疵,驳斥垫付款由个人分摊的逻辑

总包企业仅凭内部审批凭证主张个人分摊千万级项目成本,但未完整提交全部工程收支总账、开发商结算回款凭证,项目整体存在大额盈利,企业完全可从甲方工程款中冲抵垫付成本,无权另行向项目管理人员追偿。同时内部承包风险分担条款建立在违法转包基础上,不能作为向个人追偿垫付款的裁判依据。

(五)逐条指出一审法律适用错误

一审未区分企业转包无效对内部承包条款的影响,未区分项目经理职务行为与个人债务,未处理当事人移交材料、风险抵押金抵扣事宜,裁判基础事实不清、法律适用偏差,请求二审改判免除我方垫付款偿还责任。

四、二审法院终审裁判结果

二审合议庭全面采纳韩彬律师核心代理意见,作出终审判决:

  1. 驳回建筑总包企业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企业主张的八百余万元上缴利润不予支持;

  2. 驳回我方当事人及其他项目部人员上诉,虽未改判免除垫付款,但完整守住 “无需承担八百余万利润” 核心胜诉成果,仅需承担 908692.6 元垫付款,相比企业千万级索赔实现巨额减损;

  3. 二审诉讼费由建筑企业承担大部分,大幅减轻我方当事人二审诉讼开支。

五、案件代理成效与办案总结

(一)代理显著成效

  1. 彻底阻击企业八百九十余万元高额利润索赔,该上千万元诉求全案不予支持,为当事人避免千万级巨额经济负担;

  2. 固定违法转包否定承包利润的裁判观点,从根源否定建筑企业转嫁经营收益损失的诉求;

  3. 完整厘清项目经理职务行为边界,弱化个人对企业工程成本的清偿责任,大幅压缩当事人赔偿基数;

  4. 二审大部分诉讼费用由建筑企业自行承担,当事人维权成本显著降低。

(二)韩彬律师办案核心要点总结

  1. 建筑工程纠纷首要核查总包、分包、转包效力,违法转包会直接导致内部承包利润、管理费约定丧失司法保护基础,是对抗企业大额索赔核心突破口;

  2. 区分项目经理现场管理签字与个人债务确认,仅凭流程签字不能要求个人承担企业工程垫资成本;

  3. 诉讼中全面梳理风险抵押金、退场材料、甲方工程回款等可抵扣资产,向法庭提交完整事实依据,争取金额抵扣;

  4. 多层建筑合同纠纷分层拆解法律关系,区分母公司、子公司、项目部、个人四方主体责任,切断企业将经营风险转嫁给职工的路径;

  5. 针对企业超千万高额诉讼请求,优先从合同效力层面进行根本性抗辩,从源头削减当事人赔付压力,实现大额减损。

本案是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千万级索赔典型二审减损胜诉案例,韩彬律师精准抓住工程违法转包核心法律瑕疵,层层拆解建筑企业高额利润索赔逻辑,成功驳回八百余万元上缴利润诉求,为当事人实现巨额财产减损,有效维护建筑项目管理人员合法财产权益。



韩彬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济南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山东金联合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主任。执业10年以上,秉承“专...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山东金联合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41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山东金联合律师事务所
1370120********41 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