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张洪立律师
执业资质:1120120**********
执业机构:天津铸权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张洪立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7日|分类:债权债务 |181人看过
导读: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仅仅因为收条上多写了一个“今”字,导致5万元的债权被认定已经消灭。1
债主:习惯多写个“今”字
法院:5万元债权已消灭
提醒:借条收条要明确约定
来源:网络;转载:法苑参阅公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