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工作时间久了,身体愈发地发福。而且这个迹象在刚刚毕业开始工作的时候,并不明显,有飞跃式突破的,大多是在工作三年后。
如果没有,那可真是要恭喜你——职场美人。如果有,请不要怀疑,你不是独一个。
央视新闻都说过:“胖,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工伤!”
英国布里斯托尔大学实验心理学研究员曾经做过一项实验,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努力工作时产生的“分心”,会使人在餐后的饱腹感较低。
他将44名参与者分为两组,让他们吃了一顿含有九种食物的午餐,他们要求一组在吃饭时玩电脑上的纸牌游戏,另一组则专心吃饭。
测试结果表明,即使在30分钟之后,与专心吃饭的人相比,玩纸牌的人吃掉的零食也更多。更糟糕的是,当研究人员要参与者回想他们午餐吃了什么时,玩纸牌的人要花更长的时间才能想起来。
曾有网站对2848人进行调查,调查显示:有84.8%的受访者表示,工作以后体重增加。其中33.2%人,体重增加至超重。工作三年左右是变胖的高发期,超过1/4的人体重比入职时增加5kg。
也就是说,从你入职那天起,体重的增加就几乎是一种必然。
那么,这种因努力工作带来的肥胖,而且可能对你的人生有难以躲避的影响(难以脱单)的工伤,能够称得上职业病吗?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吗?
事实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肥胖是很难被认定为工伤的。具体理由有三个:
第一,我国工伤认定标准通常是指因公。
第二,工伤通常是指明伤,即断胳膊、断腿这样的伤情。
第三,即便是职业病,也得符合在我国的职业病目录里。
依据这个标准,我们来看看,能不能对肥胖付以重任?
为了紧跟央视爸爸的脚步,我们坚信并秉持这样的信念,因公肥胖。
但第二跟第三点,就很难说了。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该法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同时,根据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中,职业病又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肥胖不是职业病,更不能算工伤。下次再有同事、员工在据此要求赔偿、福利的话,就给他读法条吧,让他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