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些犯罪比较严重的罪犯很有可能被判死缓,但是我国法律也有减刑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缓的罪犯能减刑吗?这在我国的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大家需要进行相关的了解。
死缓一般情况能减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因此,对于判处死缓的罪犯也是可以进行减刑的,但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减刑。当然,对死缓来说也会有最低的判刑处罚,这点大家也要有相关的了解,才能深入的知道我国的减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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