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必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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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山西大路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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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发布者:马必康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6日|分类:离婚 |629人看过

       一、异地诉讼离婚的办理手续

  1、拟定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异地协议离婚的办理手续

  (一)双方持以下材料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证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离婚协议书

  (二)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三)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管辖问题:

 一般为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但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不在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原告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异地离婚的第一种情况: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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