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永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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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黑龙江鼎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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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书

发布者:谭永世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9292人看过

男方:      ,汉族,               日生,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住     

女方:      ,汉族               日生,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住     

男女双方经自由恋爱相识谈婚,并于               日登记结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婚前及婚后房屋的归属,债权、债务的享有与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无胁迫、欺诈等情形,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方于               日购买了位于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产权证或购买合同建筑面积为准),房产证号:     ,该房屋登记在     方的名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归     方个人所有,但     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合法的居住权。     方必在     方签字同意后,方可将此房屋出卖、赠与或进行抵押贷款。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包括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该房产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等财产,按照离婚当时的价值,双方各取得50%的份额。

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必须忠诚于婚姻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搞婚外情;

(2)与她人同居;

(3)嫖娼;

(4)家庭暴力,对家庭不负责任;

(5)赌博;

(6)吸毒。

离婚时(包括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在离婚时男方自愿放弃夫妻所有共同财产,净身出户。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

三、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婚外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包括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女方自愿放弃夫妻所有共同财产,净身出户。

四、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

1.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的债务由男女双方各自承担。双方登记结婚之后的借款未经对方签字同意,则该债务为借款人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负赔偿责任。

2.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物品、存款、股票、债券、房屋、车位、双方财产收益(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买断工龄取得的费用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五、婚生子女抚养及继承。

1.若男方去世的所有财产的50%由子女 继承。

2.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女方所有。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确实无法界定的财产按夫妻共有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男、女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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