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志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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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诈骗”并不一定就是“电信诈骗”,我所陶志宏律师走进央视《庭审现场》

发布者:陶志宏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2日|分类:刑事辩护 |767人看过

2018年3月31日晚八时中央电视台12台“社会与法”频道《庭审现场》全程播放了我所陶志宏律师在淮安市洪泽区异地辩护的《收藏品“拍卖”骗局》一案,并就当前热点的“电信诈骗”等问题接受了央视记者采访。

“电信诈骗”是近年的热点和难点,司法实践中“电信诈骗”无论是数额起点还是量刑与“普通诈骗”都有明显区别。

《庭审现场》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宣判”等四个环节再现了庭审现场,陶志宏律师围绕“电信诈骗”的犯罪构成以及与“普通诈骗”中作为犯罪手段“电话”的异同,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公诉机关证据是否具有唯一性、排他性与公诉人展开了唇枪舌战,最终合议庭采纳了陶志宏律师不构成“电信诈骗”等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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