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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公司成立前如何签租赁合同

发布者:成华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 |558人看过举报


一、民法典公司成立前如何签租赁合同

民法典对公司成立前怎样签订租赁合同没有作出规定,公司成立前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公司不能签订租赁合同,但可以以股东或者设立人的名称签订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七十七条 【营利法人的成立】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二、公司设立的方式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8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在程序上较为简便。

2、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又称 “渐次设立” 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在成立前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公司设立前不能以公司的名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在租赁房屋的,可以以股东或者设立人的名称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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