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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人造成房屋损失该如何赔偿

发布者:成华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 |812人看过举报


  一、租房人造成房屋损失该如何赔偿

  租房造成房屋损失的,一般由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一般是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租房人造成房屋损失该如何赔偿

  二、租房前交了定金不租了能退吗

  首先,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是为了确保债务的履行。如果在租房前交付了定金,后来又不租,其实是违约行为,其定金是不予退还的。

  所以,在租房前应该先考虑清楚,最好能尽早做决定,就可以避免交付定金又反悔的事情发生。

  其次,房东、中介也不能随意扣押定金。

  如果租房者为避免定金损失继续租房,房东、中介应将定金返还或者抵作租房价款,不得随意扣押不予返还,如果不予返还,租房者有权提起违约之诉。

  最后,房东、中介在收取定金之后,也应该积极履行承诺。

  房东在约定期间内不能拒绝将房子租给交了定金的人,或是将房子另外租给他人,这都属于违约行为,租房者在交了定金之后,无法继续租房的情况下,可以主张退还定金,并且可以要求收取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这是为了维护交易的有序进行和诚信原则,房东一旦收受定金,便应该秉承诚信原则,履行约定,而不能随意毁约,不然将受到惩罚。

  三、租房遇上拆迁,租客损失如何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租赁的房屋被拆迁的,承租人是可以主张停产停业损失、搬迁、临时安置等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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