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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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为非法拘禁嫌疑人争取缓刑!

发布者:李勇律师 时间:2018年09月18日 27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因冯某欠有被告人唐某、季某工程款30多万,2015年6月24日17时许,被告人唐某、季某因与被害人冯某存在债务纠纷二将冯某带至昆明市某小区一房间内索要钱财,同月25日1时左右。两人将冯某带至派出所欲报案,派出所建议两人提起诉讼,后两人将冯某带至附近一招待所居住,至同月27日3时左右,冯某从招待所逃出并报案。报案后,警方于2015年7月8日将两被告抓获,后检察院以两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我接受唐某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向法院提出缓刑建议,法院也采纳辩护意见。

裁判结果:判决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四个月。

评析: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非法拘禁犯罪 本案中,被告人虽然涉嫌非法拘禁罪,但在案件本身被告人的拘禁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并且在事后认罪态度很好,法院才会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

建议: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本案中,唐某本来是被欠钱的一方,在多次要钱未果的情况下采取了极端行为,导致自己犯罪,其实这样的案件在生活中都时有发生,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他欠我钱不还,我就可以把他找来,让他凑钱还钱,我有什么错?但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最后不但钱没要到,反而给自己招来牢狱之灾。存在债务关系不是你非法拘禁的理由,有债务纠纷应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合法的方式解决。

 


李勇律师,现为云南与乐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恪守职业道德,办理了大量刑事和民事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巨大损失,赢得了当...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昆明
  • 执业单位:云南与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0120********7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