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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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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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定要两个人都同意吗?

作者:陆鑫律师时间:2023年03月3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50次举报


一、离婚一定要两个人都同意吗?

1、离婚不一定要两个人都同意。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是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的,离婚时需要双方的同意,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不需要双方都同意;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请律师有什么用?

1、律师专业经验丰富,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2、有些无法收集的证据,可以委托律师收集;

3、开庭过程中,律师可以代替当事人发言,避免当事人不知如何开口;

4、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专,离婚诉属讼涉及到很多法律专业知识,当事人未必都懂,比如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损害赔偿、诉讼程序等等。

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婚姻存续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4、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5、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6、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陆鑫律师,江苏紫罗兰律师事务所注册合伙人,执业十多年,累计为30000多人提供法律咨询,并获得一千多位实名线上客户的真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泰州
  • 执业单位:江苏紫罗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21220********1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法、债权债务、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