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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品牌植入“货不对版”?违约责任要担!

发布者:王久成2026年08月21日7人看过举报

借用剧情推荐产品是近年来影视剧广告植入常用的方式,影视公司在收取广告植入费用后,删减植入产品的品牌名称、图案等符号,导致产品品牌已经无法清晰辨认,并擅自变更电视剧播出平台,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12日,甲公司(甲方)与某影视公司(乙方)签订《植入协议》,约定在某电视剧中植入某酒类品牌广告,明确首轮播出平台,植入方式包括情节植入和道具植入,在不破坏该剧剧情、主旨、风格的前提下,由乙方将甲方客户产品具有代表性的视听品牌符号通过与剧情、道具、场景、台词相结合的形式融入剧中,进而达到营销目的。

甲公司依约支付了首付款,后某影视公司向甲公司告知该电视剧将变更平台播出,并将对品牌符号全部进行删除处理。2022年2月22日,甲公司向某影视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植入费用。某影视公司拒绝退还,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某影视公司违约为由要求退还广告植入费用,并支付违约金和相应律师费。某影视公司则认为删减植入情节系基于不可抗力,且虽然镜头中酒瓶上的文字、商标等元素被剪,但露出的酒瓶颜色和设计可以起到宣传作用,故不认可违约。



 法院裁判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某影视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植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

某影视公司称播出平台变更对植入情节的删减属于不可抗力,且最终亦播出了植入情节,故不应承担违约责任,退还广告植入费用。

对此法院认为,第一,涉案植入情况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根据实际播出情况,涉案植入品牌符号、特写等已经删除,不符合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标准。某影视公司主张播出版本可以通过酒瓶颜色、酒瓶设计等元素起到品牌宣传效果,但对电视剧观众而言,仅通过没有任何文字或商标等元素的酒瓶难以准确辨别产品品牌,无法起到实际宣传效果。第二,某影视公司虽主张删减植入情节系基于不可抗力,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案中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第三,涉案电视剧最终未能在双方约定的平台范围内播出。最终法院认定某影视公司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公司退还植入合作费用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律师费。



 法官释法  



本案为典型的广告植入合同纠纷,核心在于认定某影视公司植入品牌广告的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本案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一是广告植入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标准。广告植入合同区别于普通服务合同,其核心目的是通过符合约定的植入方式,实现品牌识别和营销效果。本案中,某影视公司仅保留无文字、无商标的酒瓶画面,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的品牌宣传目的,即便存在形式上的“酒瓶露出”,也未达到协议约定的植入标准,应认定为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构成根本违约。二是单方变更播出平台是否构成违约。《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循诚信原则。双方已在协议中特别指定首轮播出平台,该条款是甲公司签订合同、实现品牌营销的重要考量因素。某影视公司单方将播出平台变更,且未取得甲公司认可,属于单方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构成违约。故某影视公司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提示  



对于品牌方而言,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细化播出平台、植入形式、品牌露出标准、验收方式等核心内容,以及植入效果未达标的认定标准及违约责任,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履约过程中,建议全程留存合同、付款凭证、植入方案确认函、实际播出画面等证据,如发现对方单方变更条款、植入未达标准,及时以书面函件形式催告整改,明确保留解约、索赔权利,避免因怠于主张权利导致损失扩大。

对于影视制作公司而言,建议在承接植入业务前对影视题材、播出平台的监管政策进行预判,明确告知品牌方植入内容可能面临的审查调整风险。履约过程中,建议及时向品牌方披露植入情节的拍摄状况,留存履约证据,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实现约定效果,及时与品牌方协商补救措施,避免引发纠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来源: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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