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珍律师

  • 执业资质:1610120**********

  • 执业机构:陕西观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挪用国企资金是挪用公款吗

发布者:张元珍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3日|分类:刑事辩护 |264人看过

一、挪用国企资金是挪用公款吗


1、挪用国企资金是挪用公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


3、犯罪的对象不同;


4、刑罚不同。”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主要是当事人侵占的是国有财产和国家投资、挪用公款罪,其社会危害性程度较大,其量刑程度较重,挪用公款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其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员工,挪用公款,当事人侵害的是国家利益。挪用资金当事人侵害的是单位利益。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