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一段婚姻关系需要我们付出很多的努力,夫妻双方在遇到困难时,要相互体谅、相互帮助。但是,一旦遇到家庭暴力这种状况,绝对不能忍气吞声。如果我们最终走到了去法院诉讼这一步,需要哪些证据证明自己遭受了家庭暴力就变得尤为重要。
【案情介绍】
Y女士与L先生与201X年3月19日结婚,婚后育有一子L甲。Y女士将L先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离婚。
原告Y女士诉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酗酒且性格暴躁,经常因生活琐事殴打原告,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要求依法分割房屋及其他家庭财产,要求婚生子L甲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子女独立生活时止,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为了证明殴打事实,提交了照片四张。
被告辩称不同意离婚,原告所述不属实,原、被告夫妻关系没有达到破裂及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程度,且婚生子L甲刚满两周岁,被告不同意离婚。
【法院裁判要点】
对于原告提交的四张照片,法院认为,照片形成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原告都无法证实。因此,该组照片不能认定是被告殴打原告造成原告受伤,故对该组证据不予采信。
原告Y女士提出离婚,被告L先生不同意离婚,且原告不能提供证实其与被告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故本院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本院认为,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努力化解矛盾,共同维系家庭的圆满。
法院判决不准予原告Y女士与被告L先生离婚。案件受理费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某中级人民法院。
【景运解析】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什么是家庭暴力?
根据法律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最重要的是当事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应该及时进行收集、留存证据,以此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第一,保留好原始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在遭受暴力后及时拍下受伤部位的照片,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保存好原始的文件。如果是照片的话,要能说明照片形成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内容。
第二,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
第三,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
第四,遭受严重的家庭暴力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公安机关可以在人身保护裁定中禁止施暴人在一定范围内接近受害人,否则可以予以处罚。一旦获得公安机关的保护裁定书,可以作为遭受家暴非常有力的证据。
第五,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机关申请庇护。施暴者经教育不悔改,而变本加厉进行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可以向政府机关申请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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