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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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借款的用途是什么?

作者:张峰律师时间:2026年04月24日分类:普法在线浏览:32次举报
2026-04-24


被告借款的用途是什么?

发问目的:审查借款目的的合法性。如果借款用于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则该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出借人事先不知情,但若事后知晓仍提供借款,也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合法的借款用途是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前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为非法活动提供资金支持,违背公序良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十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张峰,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专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文化促进...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枣庄
  • 执业单位: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420********55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
1370420********55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