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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虚开发票罪?

发布者:高金宽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802人看过



很多人都知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已触犯刑法。鉴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系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有虚开的行为,不论数量、金额多少,即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殊不知,虚开普通发票的行为,同样也可能构成犯罪,即虚开发票罪。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同,虚开发票罪,系结果犯,虚开的发票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或金额,才会构成犯罪。具体如下:

虚开发票罪是指虚开除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之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虚开除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之外的其他发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5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取保候审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的条件: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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