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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解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发布者:高金宽律师|时间:2020年12月30日|分类:刑事辩护 |1339人看过

罪名释义: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该条款已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调整,且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刑事立案标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达6万元,就应该刑事立案。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十一条刑法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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