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勇律师网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IP属地:四川

曾勇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 服务时间:09:00-22:00

  • 执业律所: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982333300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人身损害赔偿解决方法有哪些呢

发布者:曾勇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119人看过举报


人身损害赔偿通常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

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文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xxx(系被害人之父),男,19xx年7月28日生,汉族,昆明市人,在昆明市xx路xx号。

乙方:xx,男,汉族,19xx年1月29日生,身份证号:xx242419xx0129xx59,住昆明市xx号xx号。

甲乙双方因人身损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垫付医药费、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精神损失费共计62158.39元。

二、甲方未能获得足额赔偿的部分,由乙方协助向xxx人民法院申请追加xxx、xx为被告,由其二人向甲方履行赔偿责任。

三、乙方支付赔偿费用后,甲方应当全面配合乙方向法官求情,减轻乙方的刑事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和乙方实际支付赔偿费用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调解

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

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四川 攀枝花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982333300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1867

  • 昨日访问量

    4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曾勇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