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军平律师

  • 执业资质:3165000**********

  • 执业机构:新疆瀛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九种情形

发布者:强军平律师|时间:2018年02月25日|分类:交通事故 |343人看过

1.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6.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7. 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8. 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