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10天会有案底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所明示,拘留包含三大类: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司法拘留。
“案底”一词是指涉案人员被拘捕后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资料。
着重强调的是,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皆会产生案底记录,司法拘留则不会留下此类记录。
一旦被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当事人若对该决议持有异议,即可依据法定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或发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措施,其本身与案底没有直接关联。
换言之,案底仅能由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进行依法判决,且须当判决生效后方能形成。
如果经过有权机关最终判定无罪,便无需担心会遗留案底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行政拘留拘留所拒收派出所能结案吗
对于无法结案的情况,公安机关按照具体情况,确定进行拘留的案件必须强制执行。
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导致被拘留者无法进入拘留所,那么可暂时停止执行该决定,但是在适当的时候,仍然有权利继续执行任务。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判定为需要接受行政拘留处罚的市民或个人,将在拘留所内开始实施与其对应的惩罚措施。
而如果被拘留审查的人员身患严重疾病,则拘留所将拒绝接收此人。
另外,拘留所会向拘留决定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说明其不予接收的情况。
拘留决定机构也应该尽快处理此事,并且向拘留所通告情况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