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
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先办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过户,并且房产要住满5年,办好房产证后可以按正常流程过户。过户手续并不复杂,只要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等资料,就可以办过户了。但是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到场签字,一方不去的要到公证处作委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二、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风险
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风险如下:
1.家庭成员内部对拆迁安置房分配有异议的,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存在一房多买的可能;
4.在等待过户的时间内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拆迁安置房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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