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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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主任律师执业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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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故意毁坏财物案:法律的尺度与温度》

发布者:冯剑律师 时间:2025年04月22日 288人看过 举报

2025-04-22

律师观点分析

《巴中市巴州区故意毁坏财物案:法律的尺度与温度》

案件经过

2017 年 3 月 14 日,被告人朱某因与某4s店存在工资纠纷未解决,心生报复。他持刀片将停放在巴中市经开区秦巴大道西段汽车汽贸博览中心某4s店附近马路上的七辆荣威牌商品车车身划损。经鉴定,被划损车辆损失 10600 元。案发后,朱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

判决结果

2017 年 10 月 19 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朱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心得

本案中,冯剑律师作为朱某的辩护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冯剑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强调朱某犯罪的起因是被害单位拖欠工资,朱某不懂得依法维权;朱某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这些辩护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为朱某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和缓刑的机会。

通过本案,我们深刻认识到,法律不仅有尺度,也有温度。朱某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他的犯罪动机并非出于恶意,而是由于不懂得依法维权。冯剑律师的辩护不仅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对初犯、偶犯的宽容和教育挽救的原则。

此外,本案也提醒我们,任何纠纷都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朱某因不懂得依法维权而采取了极端行为,最终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还让自己陷入了法律的制裁。而冯剑律师的专业辩护则为朱某提供了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也体现了律师在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重要作用。


冯剑律师,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现四川发现(巴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本律师自2002年通过...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巴中
  • 执业单位:四川发现(巴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511920********3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法律顾问
四川发现(巴中)律师事务所
1511920********31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