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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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权人在车辆出借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承担责任?

发布者:杨龙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2日|分类:债权债务 |1319人看过

   车辆所有权人对其车辆在出借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其对出借车辆是否存在过错。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存在租赁、借用等情形,导致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辆所有权人存在过错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机动车有缺陷的,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杨律师温馨提示:在向他人出借车辆时,只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才能有效避免车辆外借期间因“飞来横祸给自己带来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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