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所有权人对其车辆在出借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在于其对出借车辆是否存在过错。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存在租赁、借用等情形,导致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辆所有权人存在过错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机动车有缺陷的,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知道或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杨律师温馨提示:在向他人出借车辆时,只有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才能有效避免车辆外借期间因“飞来横祸”给自己带来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