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龙律师

  • 执业资质:1500120**********

  • 执业机构:重庆明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哪些刑事案件不适用调解

发布者:杨龙律师|时间:2023年03月15日|分类:刑事辩护 |872人看过


哪些刑事案件不适用调解

律师解答:

公诉案件一般不能和解。具体如下:

1、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解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沟通协商;

2、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不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3、自诉案件可以和解,公诉案件一般不能和解。

律师补充:

刑事和解之后还会进行判刑,但是会比没有和解前判决的轻一些。被害人是否愿意接受和解,需要考虑赔偿和重判哪个更重要,加害人方应该争取进行和解。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者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进行直接沟通后,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和解的协议,司法机关再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一种诉讼活动。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