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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法律顾问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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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雇主责任限制

发布者:唐超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013人看过

2012年5月接受当事人李某、王某的委托,作为代理人代理谢某等4原告诉二委托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四原告近亲属谢甲受雇于二委托人近亲属李甲某为李甲驾驶货运车辆,2012年2月3日谢甲载着李甲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谢甲、李甲二人死亡的惨剧。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队认定谢甲因驾驶遇危险路段未加速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认定谢甲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谢甲四近亲属将二委托人诉至法院,要求二委托人承担谢甲因本次事故死亡的所有损失共计人民币50多万元。本代理人接受委托后经过认真调查取证、分析案情,在庭审中提出四原告近亲属谢甲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依法应对其自身死亡承担主要责任,后法官采纳了本代理人的意见,最终判决原告近亲属对自身的死亡承担60%的责任,二被告承担40%的赔偿责任。本案突破了过去在司法实践中雇主(接受劳务一方)只会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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