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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元律师
执业资质:1430120**********
执业机构:湖南真泽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死刑辩护公司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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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元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3日|分类:刑事辩护 |352人看过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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