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积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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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福建联政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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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的权利有哪些

发布者:吴积仁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1日|分类:私人律师 |8857人看过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主要是:

①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有对安全生产生产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需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单位包括: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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