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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天津高航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6年01月06日|分类:债权债务 |694人看过

个人借款协议的注意事项:

(1)借条的名称最好不要写成欠条。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避免出现欠条可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要写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全名。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一旦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3)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还款到期日之后的两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4)将利息约定在借条中。

民间借款合同应包含的内容:

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

2)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货币的种类,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

3)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

4)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

5)借款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

6)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

7)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

8)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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