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场地的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详细地点)的房屋/场地(以下统称“场地”)及其部分相关通道(使用面积约为平方米),提供给乙方使用。
二、上述场地使用年限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_ 日止。该场地使用费为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年,(小写: [ ]元/年)(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含税),该场地使用费已含税金和管理费。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且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场地使用费元人民币,之后每年的场地使用费在上一使用年限到期后且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为该场地唯一合法的使用人或具备合法租赁权并出具相关证明手续,出租该场地无何纠纷。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影响乙方租用该场地的,甲方应承担乙方安装和拆迁费用,退还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租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不得在上述明确提及的费用之外另行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3、若乙方建设施工中遇到阻拦,由甲方负责相关协调工作。若因关系未协调到位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按实际情况退还乙方所支付的租金及其利息并赔偿乙方乙方安装和费用。
(二)乙方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场地的结构和用途,并且爱护该房屋的内部设施。
2、保证所安装的通信设施及工作状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的要求。
3、严格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租赁费。
4、负责该场地的消防和安全工作。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遵守不得违反,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在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乙方安装和拆迁基站的工程费用,退还乙方已付的未到期部分租金,还须赔偿[ ]倍年租金作为违约金。
3、合同签订或乙方支付给甲方房屋(或场地)租金后,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基站设备正常开通运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则甲方需退还乙方租金,并承担安装和拆迁基站的工程费用。
4、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缴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
五、其他约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方不得单方面停租、退租,若需变更合同或解除(终止)合同的情况下,需双方进行协商并签订新的变更(补充)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否则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效力。
2、若双方需要续签本合同,乙方应于本合同的期限届满之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再由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3、合同期限届满之后,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租权。
4、本合同所涉及的一切内容是属于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此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方泄露任何相关情况,否则将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争议解决: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收款账户名: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