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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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衡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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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与不离婚,很纠结——离婚当事人的心态浅析

发布者:刘德志律师|时间:2018年04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1298人看过


  本律师在处理离婚案件中,接触到的当事人,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大部分离婚的心态及顾虑,都有共同点,现就当事人的离婚心理与法律事务进行简单分享:

离婚与不离婚,很纠结。

1、离婚与否,只能由当事人自己确定。

有些当事人(特别是女性客户)常咨询我,问:“刘律师,我想离婚,但是又怕麻烦,担心对方不同意;尝试过协商离婚过,对方不同意。您说我怎么办?该不该离婚呀”刘律师想说:离婚与否,得由你自己决定。

判断是否感情破裂,是否必须离婚,其实不完全是纯法律问题。与对方能否继续生活,是否愿意继续生活,你自己要拿主意。这个在咨询律师离婚之前,最好咨询咨询感情、心理咨询人员。

2、离婚与不离婚,对客户有什么利弊?

有些当事人比较理性,特别是男性客户,又特别是男性客户中的高级白领、公司老板之类。他们考虑是否离婚,不完全是感情是否破裂,也不是否能共同生活问题。有相当一部分高净值人士,他们离婚动因,是财产支配权及财产安全性问题。

比如:有个公司老板问我:“刘律师,我想在与老婆关系不好,几乎处于分居状态,离婚与不离,不是我最关心的,我只想把公司股权全部变更到我名下,而且,能够保证股权归我自己,你说有什么办法?”这类当事人,他离婚,与不离婚,其实不是他最看重的,他的核心在于:如果保证自己财产的绝对支配权。

这类当事人,我一般建议他,与女方签署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约定婚内双方各自财产范围及归属。如果女方实在不同意,再考虑离婚。

3、什么时候离婚?

当事人各自立场不同,对于离婚时间点,也有不同要求。

有问女士问:“刘律师,我这个婚肯定要离,根本过不下去;我老公有外遇了,而且,我老公经常找小姐,他公司账目根本不让我查收,你说我什么时间离婚最好呀?急死了。”

这位女士的情况,实际生活中不少见。如果我作为她律师,我建议他,先不急于马上起诉离婚,可以把重点放在取证上,比如:男方财产范围及位置,男方出轨的、有过错的证据,先固定下来;有些情况下,可以采取录音、录像(合法前提),以便用于法庭。这个时候,可以委托律师,但是不是急于起诉,而是策划怎样做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上述这些离婚心态,其实很能代表相当一部分人(无论男方还是女方),有这种困惑的时候,确实需要律师介入,帮助你提供最恰当的法律服务,解除你的烦恼。

如果您,无论男方,还是女方,有上述烦恼或困惑,欢迎找刘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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