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杨女士夫妻俩在某大型商场购买取暖器一台。11月底夫妻俩第一次拿出来使用,没想就引发火灾,主卧内物品全部烧毁,墙体被烧黑,家里的好多票据也都烧没了,一家人奋力抢救也没能扑灭大火,后多亏消防人员前来灭火,才减小了损失,但还是造成了几十万的损失。杨女士找到了生产厂家的法国某公司,该公司拒不承认是电暖器的故障问题,协商未果。12月,消防部门做出了消防鉴定,鉴定结果中指出是由取暖器内部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
出于无奈,杨女士找到了湖北邦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该案件属于产品质量侵权案件,杨女士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做损失鉴定,确定损失的数额,然后向法院起诉追究销售者和生产者的法律责任,要求赔偿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