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储存(零售)场所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烟花爆竹仓库储存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和数量,不得超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危险等级和核定限量。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和限量。”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的;”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零售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