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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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隐瞒真实情况,购房者被误导交钱后顺利退款

发布者:陈旺律师|时间:2022年08月26日|分类:消费权益 |1109人看过

案例一:委托人Y先生成功退回广州某使用权公寓定金2万元

开发商宣传:租金一年暴涨12%,年回报率超8%、宜住宜租、可加建夹层改建成复式公寓、精装修交付。

楼盘实际情况:公寓用地性质属于商业用地,不可长期居住、约定的37年租赁期,超过了法定租赁期20年、平层公寓未经报建不可加建夹层。销售人员隐瞒真实情况、对外宣传自住投资均可,诱导广大消费者认租。


案例二:恭喜委托人S先生退回黄埔万科购房定金10万元

开发商宣传:教育配套设施完善,还是公立小学;楼盘到某地铁口的位置直线距离仅需200米、600米;附近还有成熟商业配套,日后很多商家都会入驻。

楼盘实际情况:学校的建设进程当时是处于停工状态的,并且开发商宣传的业主小孩可以入读该学校,仅为口头宣传,在任何文件中都未显示一定可以入读;其次,开发商一边大力宣传该小学为公立小学,业主小孩都可以入读,但一边又在营销中心摆放阳光宣言,阐明教育设施要根据当地教育相关政策。关于地铁宣传问题,开发商所宣传的直线距离,并没有标明起点是哪里,如果是小区门口到地铁的距离,远远大于所宣传的距离。

S先生委托我们后,我们及时介入固定证据,具有针对性的与开发商进行谈判,最后S先生顺利收到10万元退款。


案例三:委托人L先生成功退回广州某使用权公寓首付款及装修款158800元 

开发商宣传:公寓可自住可投资,可加建夹层改建成复式公寓、精装修交付的公寓、交通便利、配套齐全、适合长期居住。

楼盘实际情况:公寓用地性质属于“办公”,不可长期居住、约定的38年租赁期,超过了法定租赁期20年、平层公寓未经报建不可加建夹层。销售人员隐瞒真实情况、对外宣传自住投资均可,诱导广大消费者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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