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旺律师

  • 执业资质:1445220**********

  • 执业机构: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委托人Z先生成功拿回成都某商品房定金2万元

发布者:陈旺律师|时间:2021年12月28日|分类:抵押担保 |270人看过

2021年7月11日,Z先生前往成都某楼盘看房,看房过程中,销售人员不断以楼盘利好消息游说其购买。得知Z先生买房是想投资后,销售人员称该房屋非常适合投资,租金回报率极高,完全可以覆盖月供,可以满足以租抵供,相当于租客在帮其供房。在销售人员的极力游说下,Z先生支付了2万元定金,认购了一套房产。

事后,朋友提醒Z先生该楼盘并不是住宅。于是Z先生立即在当地官网查询该项目信息,发现该楼盘实质是办公性质的公寓,根本不能居住。这与Z先生的购房初衷不符,Z先生决定终止购买该房产,于是找到开发商,要求退回自己的定金。开发商表示大厅已经公示了房产性质,是Z先生自己忽略了,更何况Z先生已经签订了认购协议,就应该履行认购义务,否则将没收定金。Z先生非常气愤,明明是开发商欺骗在先,错不在自己,却要损失定金。为了拿回定金,Z先生四处求助无果后,找到我们团队,决定委托我们帮他追回定金。
接受委托会后,我们立即行动,收集证据,制定方案,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最终于8月27日答应退款,9月29日,Z先生收到全部退款2万元。

cover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