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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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违反章程或法律,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可否要求赔偿?

发布者:张文远律师|时间:2023年07月25日|分类:公司法 |1421人看过


问:法定代表人违反章程或法律,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可否要求赔偿?

  答:可以。由于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依照《公司法》150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53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公司及股东均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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