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迪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

发布者:许迪律师|时间:2019年08月30日|分类:合同纠纷 |351人看过

日常生产、生活当人们经常使用到各种各样的合同,对合同相关的各种概念,如合同生效、合同解除以及合同终止,都有一些了解。其中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都会导致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消灭,因此极易造成当事人的混淆,影响权利的行使。其实,二者不是同一概念。那么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有什么区别呢?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概念

1.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体系的一项法律制度

2.合同终止,是指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

二、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

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但二者仍然存在不少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1.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

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随时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