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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

发布者:许迪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354人看过

对于企业劳动人事管理而言,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这“三金”是必须熟悉和掌握的基本概念,大部分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也会涉及到“三金”事项。但很多企业经常会混淆这三个概念,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也会出现误用。那么,如何区分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呢?请看下面的介绍。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的区别具体区分如下:

、法律性质不同

1.经济补偿金的产生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国家干预劳动关系的法律结果,其具有社会保障的功能;

2.赔偿金则是指企业或员工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或过失,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的责任形式,也称为损害赔偿;

3.违约金产生的基础是双方协议或合同的约定,因此没有约定就不会有违约金的产生,并且违约金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服务期以及竞业限制内容外,企业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责任主体不同

1.经济补偿金是国家法律强制的结果,其目的在于保护弱势的员工,所以经济补偿金的责任主体为企业,具有单一性,仅是企业对员工承担的一种责任,员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而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责任主体是双方的,在违约金或赔偿金责任产生时,由企业或员工向相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计算依据不同

1.经济补偿金是国家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以及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其中平均工资和连续工龄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两个主要参数;

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和方式则主要是员工和企业之间的约定;

3.赔偿金的计算依据则主要是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及《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有关条款的规定。

综上,请企业结合法律规定全面了解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违约金的区别,从而更好的设定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文本,并在管理上留存空间,一定程度上避免纠纷的产生。

以上就是关于如何区分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与违约金?”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随时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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