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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发布者:许迪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3日|分类:劳动纠纷 |4438人看过

在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中,有大量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用人单位一旦违反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补偿、赔偿。除此之外,还有少量的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条款,在一定的条件下,劳动者应当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情形有哪些呢?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2违反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是指劳动者泄露了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事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技术机密等

3违反竞业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即约定劳动者(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职期间和离开用人单位后一定时期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如若违反,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

《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劳动者就下列情形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1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的而被认定为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2劳动合同因劳动者的原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3.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依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

二、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如下:

1.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竞业限制,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随时向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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