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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孙术校律师解析——欠条与借条有何区别

作者:孙术校律师时间:2020年09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75次举报


两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差距却很大,如何才能准确把握二者的区别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的一点是,借条是借款人与出借人在没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并给出借人书写的书面凭证。

欠条是双方有经济往来的情况下,债权人与债务人经过结算后,债务人因当时无法给付或清偿而给债权人书写的书面凭证。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两者的区别

1.诉讼时效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2)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为20年,自出具借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举证责任不同

在诉讼中,因为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的书面凭证,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事实,法官即可以此作出裁决;

而欠条作为一种结算凭证因其来源较为复杂,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 形成的事实,若对方不予认可,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过程,并提供欠条形成的合法性依据,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讼请求。

比如,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以上内容由河北省保定市孙术校律师专业团队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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