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信用卡是否合法
持卡人将信用卡出借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取利息或者好处费的行为不但违反了与发卡银行的信用卡领用合约,而且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具体法律规定:
(一)《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持卡人的义务第(二)项规定:持卡人应当遵守发卡行的章程及《领用合约》的有关条款。一般而言,发卡行在发卡前都会对申请人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发卡及授信额度。而且各商业银行的信用卡领用合约或者章程上均明确规定信用卡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因此,持卡人将信用卡转借他人使用违反了与发卡行的信用卡领用合约,属于违约行为。
(二)《民法总则》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因此出借他人信用卡,并收取好处费,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如果因此签订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
信用卡出借他人,被恶意透支的也由信用卡持卡人先偿还
出借人作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与发卡行存在信用卡领用合约关系,借用人透支的款项依法应当视为出借人对发卡行负有的债务。出借人要求借用人归还透支款并赔偿损失类似于法律上的追偿权,应当以出借人履行代偿义务为前提条件。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先未还恶意透支的部分,直接起诉要求他人偿还,法院是不支持诉讼请求的。
也就是必须是信用卡所有人先还完被他人恶意透支的费用后,才能去法院起诉追偿,否则法院不会支持的。因此也呼吁大家,信用卡不要轻易借给他人,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