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术校律师 06:18-23:58
孙术校律师
因为专注-所以专业
13013240712
咨询时间:06:18-23:58 服务地区

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及后果

作者:孙术校律师时间:2017年11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29次举报

  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假冒注册商标者不顾后果给企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随着我国商标权的逐渐发展和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人们的商标意识,维护了我国商标的商业化,促进了商标在企业间的平稳发展,给企业带来了鲜明的发展特色,推动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健全。

  在商标法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均属于假冒商标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假冒注册商标的后果:

  1、刑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民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违反了我国《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要求假冒注册商标者停止假冒行为并赔偿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损失。


孙术校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6
  • 河北术校律师事务所
    • 执业16年
    • 13013240712
    • 河北术校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7年 (优于93.5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50次 (优于97.2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8次 (优于97.8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95431分 (优于99.5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158篇 (优于81.96%的律师)

    版权所有:孙术校律师IP属地:河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205225 昨日访问量:2049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