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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同居财产分割案件

作者:孙术校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31次举报

  律师随笔同居财产分割案件

  男方买房登记在准丈母娘名下

  40多岁曾先生和20多岁肖小姐曾经是情侣,从2013年到2015年一直同居。曾先生比肖小姐的母亲罗女士年纪还要大,而曾先生、肖小姐、罗女士在同一屋檐下住了3年,感情纠葛十分复杂。

  据曾先生说,为了结婚,曾先生出资150万元让肖小姐、罗女士买房准备结婚用,另外还出资80万元让肖小姐、罗女士回老家购买房产。而这套结婚用房却登记到了罗女士的名下,因为罗女士担心女儿吃亏,坚持将房产先登记在她的名下,由她看着房子,以此监督男方。于是问题来了,买房后半年,曾先生和肖小姐感情难以维系,最终走到了分手的地步,那房子怎么办呢?最终,曾先生一纸诉状把肖小姐、罗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归还房产和购房余款。

  法院最终支持曾先生的诉求,判决涉案房产归曾先生所有,肖小姐、罗女士返还购房余款90万余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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