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术校律师
因为专注-所以专业
13722221671
咨询时间:06:08-23:58 服务地区

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

作者:孙术校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14次举报

                    医疗事故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

 

                             一、它们的含义

  1、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3、过失致人重伤罪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它们之间的区别

  它们在危害结果上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后二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2)主观过失的性质不同。本罪的过失属于业务过失,而后二罪的过失属日常生活中的过失。(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

  它们在危害结果上基本相同。其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后二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2)主观过失的性质不同。本罪的过失属于业务过失,而后二罪的过失属日常生活中的过失。(3)客观方面不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操作常规,而后二罪分别表现为通过某种方式致人死亡或造成他人重伤。(4)客体不同。后二罪侵害的客体是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而本罪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此文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孙术校友情提供



孙术校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4年
  • 13722221671
  • 河北术校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93.18%的律师)

  • 用户采纳

    50次 (优于97.08%的律师)

  • 用户点赞

    38次 (优于97.6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88340分 (优于99.5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5519篇 (优于85.23%的律师)

版权所有:孙术校律师IP属地:河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071677 昨日访问量:1792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