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 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2017-07-29于女士与王先生共育有二子一女。于女士与王先生婚内共购置三套住房。2010年7月,于女士与王先生和三名子女签订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约定将三 套房产中的一套赠与女儿王某。协议签订后,王某并未实际居住该房屋,房屋产权仍登记王先生名下。2010年11月,王先生去世。于女士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生活、治病开销比较大,且在王先生去世后,于女士因为继承问题与王某产生纠纷,故想撤销其在所赠与的房屋产权中所享有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的赠与。
【法官释法】
因此,就作为不动产的房屋 的赠与而言,如仅仅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而未按照我国法律要求进行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则该房屋所有权事实上并未发生转移,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对于受赠人的房屋赠与。
此文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孙术校友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