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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作者:孙术校律师时间:2017年03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6次举报

1、什么是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1)竣工验收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2)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级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3)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上海市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4)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A、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B、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C、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a.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b.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c.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d.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e.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f.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g.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h.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5)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该内容由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资深主任律师孙术校友情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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