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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聪律师
执业资质:1130120**********
执业机构: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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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聪律师|时间:2018年08月07日|分类:债权债务 |82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借款关系。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起诉之前给当事人提供建议,先查封对方的财产。因对方没有存款,因此就先查封了对方的车辆和房产。曾建议当事人将车辆保全至法院内,但当事人认为没有关系,所以在将要执行的时候,车辆被他人开走,造成车辆无法执行的现状。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保全车辆一定要将车辆开到法院内部,这样就不会造成拍卖不能的事实。另外如果申请保全没有那么多财产,可以购买保险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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