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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清律师
执业资质:1340120**********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执业地址:安徽省蜀山区蔚蓝商务港E座南门3层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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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中的“答复”行为的理解
不能仅从字面上进行理解,应结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理解。 所谓“不予答复”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
建设工程 合肥律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查看:627次2016-12-24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