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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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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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硕信息、大智慧、新力金融证券索赔案将于近期再次立案

发布者:胡清律师|时间:2017年11月24日|分类:金融证券 |598人看过

      作为国内活跃的证券维权律师团队,我们近期将再次提交一批安硕信息300380大智慧601519新力金融600318证券虚假陈述立案,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欢迎与我们联系。


  • 安硕信息30038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索赔条件:

在2014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14日之间买入安硕信息股票,并在2016年6月13日收盘前仍部分持有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将获得赔偿。

案件进展:

2017年10月,该案出现了重大进展,主要包括两方面,部分投资者通过和解确认可获赔部分损失, 和解比例约为70%;对于没有和解的投资者,法院已经作出首批判决,判决结果也为损失部分的70%。

律师费用:

股民获赔前无需支付律师费,律师费将在股民所获得的赔偿额中按比例提取,如股民未获得任何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  



  • 大智慧601519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索赔条件:

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11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15年11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至今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案件进展:

截至9月15日,全国共有1239位投资者向上海一中院起诉大智慧等被告,索赔总额26591.71万元,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一审已经胜诉。

律师费用

股民获赔前无需支付律师费,律师费将在股民所获得的赔偿额中按比例提取,如股民未获得任何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  



  • 新力金融60031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索赔条件:

在2017年3月30日前买入新力金融(600318)且在2017年3月30日仍持有该股票产生亏损的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案件进展:

该案由我们所在的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我们代理的第一批新力金融案件将于11月份完成立案,后续案件继续征集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欢迎与我们联系。

律师费用

股民获赔前无需支付律师费,律师费将在股民所获得的赔偿额中按比例提取,如股民未获得任何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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